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落实思想上关心、生活上照顾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政策精神,进一步规范我院对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采取上门走访、座谈会、联谊会、电话联络、微信QQ等多种形式,对我院离退休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、慰问,主动听取老同志对学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。特别关注身体状况差、年龄大、独居的老同志。
1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在重大节日前夕制定详细计划安排,对离退休同志进行走访慰问及座谈。如每年春节前夕,对学校离休干部、重病长期卧床家庭困难的退休人员、原校级领导、曾荣获“省级优秀教师”称号的退休教师,由学院领导带队上门慰问,并送上慰问金。
2、每年在每位离退休人员生日之际送上生日祝福及蛋糕卡。
3、离退休人员去世,离退休工作处人员及时上门慰问,并协助家属做好治丧及抚恤工作。
4、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,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前往慰问。
5、对家庭遭遇突发事件,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同志要及时上门慰问,学院尽力给予关心和帮助。
1、生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给予慰问金每人300元,校领导带队的身患绝症病离退休人员给予慰问金每人500元,长期住院或绝症在身的每人每年最多2次;离退休人员去世,给予亲属慰问金500元,离退休职工的老伴或父母(非本校职工)去世,给予慰问金300元。
2、离退休人员生日之际给予生日贺卡及200元/人的生日蛋糕卡。
3、重阳节之际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安排活动及慰问。
4、春节慰问:离休干部每人每年给予800元慰问金,原校级领导每人每年给予慰问金600元,曾荣获“省级优秀教师”称号的退休教师每人每年给予慰问金600元,失独(指子女)家庭每年给予600元慰问金,贫困家庭区别情况每年每户给予慰问金1000元、2000元慰问金。